女子试戴钻戒时心生贪念 趁店员不备竟将其盗走

08.09.2015  11:15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应该采取非法的手段掠夺他人财物据为己有。记者获悉,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买钻戒而引发的盗窃案。

2015年4月27日20时许,江某在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青云楼商城某珠宝店内准备购买戒指,店内服务员提供了几枚铂金钻石戒指给江某挑选。江某在试戴过程中,心生贪念,趁店员等人不备,将其中的一枚铂950钻石戒指(价值3588元)盗走,后随即离开了现场。珠宝店的店员于次日发现戒指被盗后报案。6月25日,江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赃物退还给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358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预交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李健美 王鹏 市场星报 记者 马冰璐)

原标题:合肥女子购买钻戒心生贪念 趁店员不备竟将其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