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安徽新增钢铁产能项目不再供应土地

26.08.2016  08:06
          来源:2016-8-26中国国土资源报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8月19日,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新增钢铁产能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盘活用好土地资源,积极稳妥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钢铁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该《意见》,2016~2020年,安徽省压减生铁产能384万吨、粗钢产能506万吨。加强钢铁行业项目管理,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对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安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安徽省要求,盘活用好土地资源。产能过剩退出企业涉及的国有土地可交由政府收回,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的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退出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也可由企业自行处理,在符合规划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人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