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集团加速布局信托业:光大重获牌照

31.07.2014  12:00

  金控集团加速布局信托业

  李高阳

  [国内金融混业趋势加剧,背靠大金控集团的信托公司,配合保险、基金、租赁等金融牌照发挥协同效应,将进一步凸显信托的制度优势。背靠强有力的大股东,信托公司未来的发展将“如虎添翼”]

  国内的金控集团在信托行业的布局正在加速。

  近日,光大集团收购甘肃信托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此外,浦发银行收购上海信托的相关工作也已与上海国际集团签署备忘录。《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信托业人士均表示,“金控系”信托公司具有板块联动的优势,协同效应如果能充分发挥,将大有发展前景。

  光大集团重获信托牌照

  甘肃信托原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甘国投”)近日表示,甘肃信托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光大集团18.32亿元入主并持有甘肃信托51%的股份,实现控股。同时,甘肃信托正式更名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完成后,光大兴陇信托的股东分别是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甘国投、天水市财政局、白银市财政局,持股比例分别为51%、41.58%、4%、3.42%。

  此次对甘肃信托的收购,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光大集团信托板块的重生。

  早在2012年12月20日,光大集团就与甘肃省政府签订甘肃信托资产重组合作意向书,拟收购其35%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再进行增资扩股。

  甘肃信托成立于1980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注册资本金10.18亿元人民币。三方股东分别为甘国投、天水市财政局和白银市财政局,持股比例分别为92.58%、4%和3.42%。

  去年7月23日,时任光大集团总经理罗哲夫与甘肃省常务副省长刘永富签订了甘肃信托股权合作协议。罗哲夫称,甘肃信托重组后的业务发展收益将持续用于支持甘肃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合作共赢。

  这一次信托牌照的回归更像是一种重生,光大集团在信托领域曾有着惨痛的教训,1991年,经央行批准成立的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领导的全国性金融企业。

  光大信托曾是香港市场上最活跃的并购者,不过,在1995年光大信托投资外汇期货出现巨额亏损,从此信托及投资业务逐渐萎缩。1996年10月,光大信托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央行决定把约50亿元人民币债权转为股权,从而避免了这家信托公司的倒闭。2002年1月,央行发布公告,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决定于1月25日撤销光大信托。并自公告之日起,停止该公司一切金融业务活动。光大信托撤销后,由央行组织成立清算组,对其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处置。

  除了旗下的信托公司被撤销,光大集团还曾陷入与京华信托的担保纠纷案,直到18年后的2011年,最高法院才做出终审判决。

  正是由于惨痛的教训才凸显出信托牌照的弥足珍贵。“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光大集团董事长唐双宁如是描述光大集团对信托的复杂情感。唐双宁对揽获的信托公司寄予厚望,去年1月时,他称:“我们要在跌倒的地方爬起来,要吸取历史教训,新的信托公司要起好步,走好路,稳健经营,科学发展,成为在跌倒处爬起的标志,成为光大一支新的生力军。”

  第四家“银行系”信托公司将诞生

  随着浦发银行收购上海信托的完成,国内第四家“银行系”信托公司也将随之诞生。

  7月7日,浦发银行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受让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控股权备忘录。双方将本着诚信原则,依法确定股权收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并予以推进,以达成并签署公司受让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控股权的具体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上述事项将以国家主管机关及相关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为准。

  上海信托与浦发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均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完成前述控股权受让后,上海信托将成为浦发银行的控股子公司。

  虽然我国金融行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但中国的银行在综合经营的道路上一直不断前行,目前国内有三家“银行系”信托公司。

  2007年6月,经银监会批准,交通银行宣布对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实施重组,成立交银国信。这是中国首次正式批准商业银行入股信托公司实施混业经营,成为当时中国信托行业重整转型的重要信号,更是金融混业经营在信托业领域的实质性突破。

  此后,建设银行在2009年3月入股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获批,建行出资34亿元持有兴泰信托67%股权,并将其更名为建信信托。

  2011年1月,第三家银行系信托公司诞生,兴业银行控股前身为联华国际信托的兴业信托获批。目前,兴业银行持有兴业信托73%股权。

  银行收购信托公司渐成趋势,但也不乏失败的案例,除了去年招行收购西藏信托的“告败”,此前还有工行收购国民信托、民生银行收购陕国投等未能成功的先例。

  从目前国内信托公司股东背景来看,主要分为央企、民企、地方政府、地方国资、银行系、资产管理公司、外资参股等七类,其中,部分央企、民企和资产管理公司具有多种金融牌照,这些背景的信托公司和“银行系”的信托公司往往被认为是“金控系”。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金控背景的信托公司虽然有各金融板块联动优势,但也存在混业经营风险。

  对于金控系关联交易的风险,去年“两会”期间,中信集团董事长常振明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由于中国实施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金控的探索和推进,应适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金控只是管理机构,并不是整体的机构。

  中信集团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试点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中信集团下属的金融类公司包括中信信托、中信投资控股、中信银行、中信国际金控、信诚人寿、中信证券等,具有多张金融牌照。

  一些信托业人士认为,国内金融混业趋势加剧,背靠大金控集团的信托公司,配合保险、基金、租赁等金融牌照发挥协同效应,将进一步凸显信托的制度优势。

  银监会此前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到,要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予必要的流动性支持。

  一位“银行系”信托公司人士认为,背靠强有力的大股东,信托公司未来的发展将“如虎添翼”。

责编:蔡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