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铁冲乡为小河鱼撑起“保护伞”

26.07.2015  18:06

            长江河小河鱼是铁冲乡乃至金寨县的一大特产,乾隆时期曾被奉为“贡鱼”,它以味美刺软而享誉大江南北,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由于缺乏有效管,群众电鱼、毒鱼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此种情况,乡政府配合渔政管理部门多管齐下,为小河鱼撑起了“保护伞”。
          一是成立组织。乡政府联合县渔政管理部门成立渔政管理工作领导组,专门负责长江河流域渔政资源管理。为保护长江河水域渔业资源,县畜牧水产局、铁冲乡联合开展渔业秩序综合治理,对长江河水域非法捕捞水产行为及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同时,铁冲乡组建以分管领导任队长,公安、行政执法、综治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业巡查队,对长江河水域实施全天候巡查,并聘请责任心强的群众做长期渔政资源管理监督员,确保长江河鱼保护工作有人管有人问。  

二是制定方案。根据铁冲地处两省三县结合部的特殊地理位置,河南群众有入境作案情况,县乡制定了《铁冲乡长江河流域渔业资源综合治理方案》,确保长江河鱼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车、张帖公告和竖立固定警示宣传标牌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金寨县畜牧水产局、铁冲乡人民政府联合发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铁冲乡长江河水域非法捕捞活动的通告”,并制作成录影带,每天在广播上巡回播放,大力营造保护河鱼的浓厚氛围,唤起群众的自觉保护意识。
              四是加强管理。对铁冲乡境内长江河水域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凡是在该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必须经县乡渔政管理部门批准,并申请领取《渔业捕捞许可证》后,按照捕捞许可证上规定的网眼尺寸、捕捞方法和捕捞时限进行捕捞。禁止在长江河水域采用炸鱼、毒鱼、电鱼或其他方式的掠夺性、灭绝性捕捞行为,一经发现,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是建立机制。对群众检举揭发破坏水产资源行为的,乡政府按照涉案情况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的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长江河“贡鱼”保护的行列。同时,乡人代会确定政府每年拿出3至5万元作为长江河渔业资源管理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