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严厉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

31.08.2017  11:04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8月27日,金寨县公安局梅山派出所联合金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嚣张气焰。

  8月27日上午7时许,梅山派出所接金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报警:执法局执法人员于27日凌晨4时在梅山镇新河村新庄组的史河岸边,将正在用明令禁止使用的电捕鱼工具进行捕鱼的潘某、张某抓获。使用电捕鱼工具进行捕鱼,不仅会将成年鱼类电晕,更会将鱼苗电死,给生态链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害。经过审讯,潘某、张某如实供述了两人于28日凌晨0时至4时使用电瓶、升压器、竹竿等工具自制的电捕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

  审讯过程中,细心的办案民警发现,两人在交代自己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中,言辞闪烁。办案民警分析,两人作案手段娴熟,不可能是第一次作案。民警随即顺藤摸瓜,对该潘某和张某家庭周边进行走访,调查取证。周边群众反映张某有一艘小船,两人此前在深夜划船在史河活动。经过进一步审讯,两人又分别交代了其于2017年4月、2017年7月间两次进行电捕鱼的犯罪事实。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之下,一起非法捕捞案顺利告破,两名嫌疑人在被送至金寨县看守所时纷纷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错误,再也不会有类似的犯罪行为。

  目前,潘某、张某已被金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