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金分出一半给别人 池州市承认低保“拆并户”现象存在

26.05.2014  12:13

   贵池区全面核查低保情况

  5月22日,贵池区民政部门向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提供一份《情况通报》。经查,贵池区清溪街道碧岩村农村低保确实存在较为严重的拆并户乱象,且村干部对低保政策不熟悉,操作过程不规范。经清溪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立即退回程元德低保金;成立低保清理核查小组对碧岩村低保进行全面清理;村党支部书记向街道作出深刻检查,视后期清理情况作相关追责。

  《情况通报》提到,2009年开始,贵池区农村低保已要求由指标管理向“按标施保、应保尽保”转变。然而,这项制度在一些地区不仅没有落实,还出现大量“人情保”、“关系保”、“假低保”。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以没有指标、名额为由“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去年分出去的低保金已退回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程元德,对方证实本报报道后,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及清溪街道相关领导先后去他们家调查了解情况。“已退还去年我们家分给别人的低保金,并明确告诉我这样做是违规的。”程元德表示,作为一名残疾人,当地镇村及社会各界给了他们家不少关照,“对此我很感谢!也希望这件事能给一些不能正常享受低保待遇或遭遇类似不公正现象的困难群体一些维权帮助。”

  贵池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名额或指标受限为由拒绝受理低保申请。目前,民政部门已要求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退尽退”。从5月开始,贵池区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各地进行业务检查,重点检查公示、评议、年检等制度落实情况。本报记者朱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