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5万成年重度残疾人可申请单独立户 享最高标准低保

11.08.2014  22:36
核心提示: 8月开始,安徽家庭中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就可申请单独立户,并享受最高标准的低保待遇。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正式出台,在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和就业权益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重度残疾人自身无法参加劳动,没有收入,还需要不断地支出治疗和康复费用,可是,被其他家庭成员的经济收入“平均”后,往往难以享受各项惠民政策。不过,从本月开始,安徽家庭中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就可申请单独立户,并享受最高标准的低保待遇。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在残疾人基本 生活 、医疗、 教育 和就业权益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在全国尚属首次。

15万重度贫困残疾人将受益

省残联理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出台的《意见》,从本月开始,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可以自行提出申请,单独立户享低保。“这是一项普惠加特殊的新举措,预测全省将有15万重度贫困残疾人从中受益。”

意见》还明确,家庭中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成年重度残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或子女供养的,由本人或供养亲属申请并提供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证明及残疾证,报公安派出所核准后单独立户,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A类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按其享受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

残疾人可免费乘 公交 、地铁

根据《意见》,我省贫困残疾人生活用水、气、暖、通信等费用,将比照低保对象执行优惠政策。对听力残疾人的手机短信息费用,将按规定给予减免。残疾人持证乘坐公交 汽车 、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享受免费待遇,公共停车场应设残疾人泊车位并免收泊车费。

同时,我省还将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为契机,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含市、区,下同)先行先试;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救助,对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和妥善安置。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