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面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05.02.2015  02:50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4日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面加强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严格产地检疫,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按照《重庆市森林植物检疫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切实搞好涉检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强化重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检疫封锁,加强对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全程监管。
      二是要切实规范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程序,严格执行省际间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要求书》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从疫区调运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
      三是要积极探索实施松木打码标记试点工作,建立检疫责任追溯制度。
      四是要深入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完善多部门、多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擅自采伐疫木及私藏疫木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调运、经营、加工涉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要健全法规制度。制定《重庆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修订《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管理预案,构建多部门、多区域且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机制。
      六是要根据物流运输和疫情态势,不断优化全市林业植物检疫检查站布局,加强全市各级森防检疫机构和基层检疫检查站建设,强化重庆市林业植物检疫队伍建设,合理配备执法力量,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改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加大技术人才的引进。强化防治队伍的政治、业务和作风建设,开展防治岗位培训,实行从业人员资格证和持证上岗制度。(森防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