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法院 :采取便民利民措施 降低诉讼维权成本

06.01.2017  21:03
 

  安徽法院网讯    诉讼维权成本包括当事人诉讼维权时间成本、当事人诉讼维权经济成本。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作为出发点,采取系列便民、利民措施,降低当事人诉讼维权成本。

  快立、快调、快审,降低当事人诉讼维权时间成本。该院从司法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健全诉讼服务窗口职能,对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发放立案材料。能在诉讼服务中心调解的案件,适时调解,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次数。设立速裁庭,对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打造异地法院调解机制,对属于该院管辖,而当事人一方又不在本地的案件采用异地法院调解的方式,委托外地法院进行调解,省去当事人往返之累,节约当事人诉讼时间。

  做好司法救助工作,降低当事人诉讼维权经济成本。该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断扩宽司法救助范围和方式,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审批制度,对涉及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案件,依当事人申请给予缓减免。与司法局建立点对点联系制度,对特困群众进行引导,由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对其进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