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商局采取七项措施确保“一条例五规章”顺利实施

16.09.2014  18:35

  国务院发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一条例五规章)将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宿州市工商局采取七项措施,确保“一条例五规章”顺利实施。
  一是成立机构。市工商局成立了以叶立民局长为组长的宣传贯彻“一条例五规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一条例五规章”宣传贯彻工作的协调与领导。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市工商局于9月中旬举办一期“一条例五规章”培训班,对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法制、企业监管、注册登记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市局、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9月下旬对城区规模企业的联络员,分南北两片,分两期进行培训。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结合实际,举办工商所企业专管员、业务骨干及企业联络员培训班。
  三是记者专访、报刊开设专栏。市工商局积极与市电视台联系,以字幕广告形式宣传“一条例五规章”;以答记者问的方式,进行专访;在《拂晓报》开辟专栏,连续宣传“一条例五规章”主要内容。
  四是网站宣传。在9月中旬,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对“一条例五规章”内容及解读进行宣传。将“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封信”网站“公示栏目”公开发表。
  五是在公共场所张贴宣传。在市、县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登记窗口及基层监管所登记窗口显著位置,张贴“一条例五规章”的宣传内容及“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封信。
  六是“行风热线”上线宣传。在每月的“行风热线”上线的时间内,向全市广大听众宣传“一条例五规章”的主要内容。
  七是送达方式进行宣传:利用日常巡查的时间,将致“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封信”送到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以上措施,让工商执法人员、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尽快掌握“一条例五规章”的主要内容,确保“一条例五规章”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