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受伤被发现 领刑受罚悔难当

10.04.2017  19:05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酒驾入刑已实施近六年了,伴随着酒后拒驾观念深入人心,以及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醉酒驾驶行为也已大幅减少。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心理,酒后依旧驾驶机动车,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并依法判决:被告人李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已缴纳)。

  2016年12月20日晚,李学与几个朋友在枞阳县雨坛乡某饭店吃饭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返家,途中不慎刮撞路边堆放的铁模板后倒地昏迷,被周边群众发现并报警。枞阳县公安局民警赶至现场后将李学送往枞阳县人民医院救治,并提取李学血样备检。后经安徽公立司法鉴定所鉴定,李学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83.9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枞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李学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大家: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酒驾驶涉嫌犯罪,终究害人害己。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