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一厅两订”新人婚礼泡汤索赔

10.03.2017  22:34

由于酒店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一间宴会厅同一时段订给两对新人,造成其中一方无法如期举行婚礼。为此,消费者要求酒店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3月9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经过调解,酒店方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给予补偿。

去年9月5日,消费者鲍先生在宣州区某大酒店预订了10月2日中午的婚宴,当时预交了10000元订金,同时约定了婚宴的桌数为40桌,每桌价格2000元,共计8万元。可由于酒店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当天中午的婚宴又订给了他人,造成“一厅订两家”婚宴现象,造成鲍先生女儿婚宴不能如期举办,让消费者鲍先生一家气愤不已。

于是鲍先生投诉到消保委和敬亭山消保委分会,要求酒店方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工作人员认为,因酒店一方违约,造成消费者女儿婚宴不能如期举行,应承担此次纠纷全部责任。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将婚宴日期推迟到10月12日中午,酒店工作人员当面给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同意每桌菜金给予优惠50%,共计优惠4万余元。至此,该起投诉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