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男子嗜酒将同居女友误伤致死 女友弥留之际他还在喝酒

14.12.2016  14:34

因为好酒,于某某这回“摊上大事”了——他酒后拖拽同居女友,对方不慎跌伤头部致死。近日,鸠江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于某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等待他的是两年半的牢狱生涯。

于某某与阿红(化名)为同居关系。2015年7月20日晚,于某某因喝酒一事与阿红发生争吵、厮打,阿红将家中的电视机砸坏。次日早7时许,于某某将被砸坏的电视机、电风扇以及一些塑料瓶带至一无名废旧收购点,以70元的价格将废旧电视机、电风扇以及塑料瓶出售。

在回家的途中,于某某购买了一些卤菜及一瓶“老村长”牌白酒。到家后,于某某喝了六七两白酒,之后到理发店理完发后回家。因当日系农历六月初六,正值沈巷农村民俗习惯“晒族谱”,于某某的父亲托人给于某某家里送了一些熟菜。于某某回家后,发现家中厨房内有熟菜,遂想再喝点白酒,遭到阿红的制止。后两人在家中看电视。

当日14时许,于某某趁阿红出门上厕所时,偷偷将家中剩余白酒喝完。阿红上完厕所回家,发现于某某脸色发红,且闻到于某某身上一股酒味,知道于某某又偷着喝酒了,便与之发生争论。在争论过程中,阿红害怕于某某酒后殴打她,又因之前于某某喝完酒后习惯打她,阿红遂跑出家门,于某某跟在后面追赶,至离家约80米左右的距离,于某某追上了阿红,即用手从阿红的背后揪扯住她的头发,将她往家拽拉。

阿红因头发被于某某抓住,只能挣扎着随于某某倒着往家走。当两人走到离家约一二十米距离的时候,阿红被拽得仰面摔倒在地,后脑勺摔在水泥路面上。阿红摔倒后,停止挣扎。于某某遂将阿红扶起,将其扶回到家中卧室,安置在地上的床垫上,之后便离开家出门了。

于某某出门后来到家门口的一个小店内,购买了三瓶啤酒,在小店内将啤酒喝完。三四十分钟后,于某某从小店回家,到卧室发现阿红嘴唇乌黑,已没有呼吸。于某某见此情况后非常害怕,便跑出家门外呼救。村民听到声音后,到其家中查看,发现阿红已死亡,于某某父亲听到消息后赶到于某某家中,安排他人将在街道经营诊所的医生喊来,医生到了于某某家中后,经初步诊断,发现阿红已无呼吸,心脏已停止跳动。

后在附近群众的建议下,于某某借用同村村民的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沈巷派出所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后,将于某某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经芜湖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阿红因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某在强行将被害人阿红拉回家的过程中,从被害人阿红背后揪扯头发往后拽拉,使被害人阿红因倒行不便而仰面摔倒致后脑着地,导致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而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于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记者 饶剑 实习生 石腾腾

原标题:男子酒后发酒疯 同居女友惨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