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一驾驶员酒后不听劝阻仍驾车 家人无奈报警被判刑

02.03.2015  20:36

近日,宣州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4年国庆节长假,正是亲朋好友相聚的日子。被告人刘某与家人聚在一起时,因为高兴喝了点酒,酒后刘某坚持要驾驶摩托车,与家人发生争执。其家人为了被告人刘某的安全,打电话报警。被告人刘某驾驶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告人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金松 记者 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