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车辆必须配备反光背心 否则年检无法通过系误读

29.12.2017  03:25

近日,网上传言“2018 年1月1日起所有 汽车 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记者从阜阳市交警支队获悉,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是对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误读。

网传明年起

没反光背心年检无法通过

罗先生在阜城经营卡车生意,平时经常与外地的同行交流相关政策和信息。近日,多名同行发布消息称: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最新版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根据最新版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年检时,交警部门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还要检查车辆是否配备了反光背心,数量是1件,没有的话年检将无法通过。

罗先生告诉记者,他除了经营新卡车之外,同时经营二手卡车生意,以前国家并无相关规定,车辆均未配备反光背心。

新的规定实行后,如果为每辆卡车都配备反光背心的话,对经营者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为此,他咨询了很多朋友以及相关部门,但是大家的说法不尽相同。

误读信息已澄清

针对罗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阜阳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

据介绍,网传“2018 年1 月1 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误读。12月2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已经发布消息,予以澄清。

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其最新版本为 GB7258-2017,于 2017 年9 月 29 日发布,自 2018 年1月1日起实施。

最新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 1件反光背心”,目的是保证汽车在夜间、黄昏等低能见度下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提升驾驶人下车在道路上行动时的可视认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由于这是 GB7258-2017新增的汽车安全装置和结构方面的规定,因此只适用于 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并不适用于2018 年 1 月 1 日前已出厂但尚未注册登记的汽车,更不适用于在用的汽车。

机动车年检国家标准

将启动修订工作

交警部门表示,尽管网传的信息是误读。但是,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和机动车三角警告牌一样,都是为了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次生事故的汽车安全装置。

因此,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建议大家在新购汽车时,除了应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机动车三角警告牌外,对 2018 年1 月1 日起出厂的汽车还应检查是否按规定配置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俗称的“年检”)方面,目前我国执行的标准为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现行版本为 GB21861-2014。

该标准并没有提出安全技术检验时应检查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要求。为保证 GB7258-2017 的贯彻实施,我国即将启动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 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