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连推6宗地使用权 都可公积金贷款

06.03.2017  19:32

据合肥网报道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国土局获悉,合肥本月连推6宗地上市,总出让面积达743.31亩。而值得关注的是, 此次 土地出让条件中,政府明确提出所有出让的居住用地,所建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本月即将连续出让的六宗地,分别是新站区158.54亩居住用地(相山路与东方大道交口东北角)、新站区123.28亩居住用地(相山路与东方大道交口西南角)、新站区149.56亩居住用地(相山路与东方大道交口西北角)、撮镇镇134.02亩居住用地和97.41亩居住用地(均位于撮镇镇大众路与清洛河路交口东北角)以及瑶海区80.5亩商业用地(长江东路以南、王岗路以东)。按照出让约定,所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且,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

必须是有雄厚资金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才能参与此六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记者在出让条款中看到,此次竞买保证金最低也需要5000万元。凡意向参与居住用地竞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日前7个工作日,提交《2012年以来居住用地规划方案审批和房屋销售备案情况明细表》、《2016年以来居住用地情况明细表》和不动产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审定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复印件。

对于唯一一宗商业用地,在约定文件中,政府对于竞得人的项目经营能力有了明显的要求,瑶海区商业用地建成购物中心之后,房屋须全部自持,整体运营,并在获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20个月内满铺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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