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三部门出台新办法 加强省直机关培训经费管理

09.01.2018  21:24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1月9日(记者:徐军)        省财政厅最新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印发了《安徽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范省直机关培训工作,加强培训经费管理。

  《办法》指出,省直培训原则分为二类培训项目,其中:一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市、厅级人员的培训项目;二类培训是指参训人员主要为处级及以下人员的培训项目。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财政供给的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的,除师资费外,安排食宿的,一类培训按每人每天综合定额不高于280元标准包干执行,二类培训按每人每天综合定额不高于240元标准包干执行。不安排食宿的,一类培训按每人每天综合定额不高于110元标准包干执行,二类培训按每人每天综合定额不高于90元标准包干执行。

  《办法》明确了培训的讲课费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办法》强调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优先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鼓励各单位利用本部门现有条件和资源开展培训,原则上不得在省外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