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29.05.2018  05:06

  5月2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就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进行动员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作动员讲话,副主任谢广祥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明波出席。副省长杨光荣代表省政府作了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及检查组成员出席会议。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定于6月至7月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全力保障传染病防治法在我省有效实施,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安徽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实健康基础。执法检查组将于6月中下旬分赴阜阳、淮南、滁州、铜陵、池州、安庆6市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10个市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将于7月下旬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审议意见书,连同报告一并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关于传染病防治执法情况的汇报,就开展这次执法检查作出安排部署,并邀请有关专家就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作了专题讲解。会议强调,传染病防治,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稳定。要切实明确这次执法检查的全局意义,深刻认识开展这次检查是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把握这次执法检查的目标要求,深刻理解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突出“依法”前提、“问题”导向、“实效”标准,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挥人大执法检查的实际作用。要切实强化这次执法检查的基础保障,认真备课,压实责任,严守规定,确保执法检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推动我省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取得更大成效。(记者 柳文)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柳文    编辑: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