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海鸥: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14.07.2014  18:07
 

  郑海鸥,男,中共党员,2001年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6年取得安徽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3年3月,担任执行庭执行员,从事执行工作。2009年4月,调入民一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民一庭审判长。
  在民一庭工作,郑海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职业理念,坚持法明、理透、情深的工作方法,用法理明辨曲直,用真情点亮人心,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让百姓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真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办案5年多,郑海鸥共审结民事案件400余件,年平均结案近80余件,涉案当事人近2000名,无一信访、无一投诉。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授予淮北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法院系统“办案能手”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用公正赢得百姓爱戴。作为庭里的骨干,郑海鸥承担了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他认为,公正断案是法官的基本职责,法官只有坚守公正,百姓才会信服法官。为此,他要求自己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不断增强职业敏锐性,要办就办得公道,要做就做到最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因判决结果往往关系到潜在的不特定多数群体,较易引起社会关注。在审理涉房案件过程中,郑海鸥充分重视个案判决对于有效化解潜在群体性纠纷的示范作用。力争让一次判决就让所有人群都受益,让整个社会获得安宁。这一点,郑法官做到了,调解3案,相关20余房地产纠纷案件得以和解并履行完毕,真正体现出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分量也在于公正。
  用真情焕起百姓爱心。出身普通家庭的郑海鸥,来自湖北农村,对生活的艰辛有着特有的感悟,对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他常说,与当事人保持距离,并不等于保持冷漠。百姓是重情重义的,不论面对什么样的当事人,都要饱含群众感情,你对他们倾心付出,他们也会对你真情回报。只要付出真心、诚心、耐心,就没有辨不清的是非,没有解不开的恩怨。曾多少次,郑法官用他真诚心焕起当事人的爱心,许多家庭因此走向和谐,许多未成年重新获得爱的港湾。一年的耕耘,可以收获玉米、小麦。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付出,就可以收获参天大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实际上就是一棵树,需要花心血和时间努力培植,等待他枝繁叶茂。的确,400多件案件,近2000位当事人,没有信访、没有投诉,群众们把“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等字眼嵌在了锦旗里,也把法律传递的大爱烙在了自己的心坎上。
  用责任滋润百姓心田。随着社会的发展,车辆的增多及从多没有驾驶经验的车手上路,淮北地区交通事故案件频发,多车连撞、死亡重伤等重大恶性案件也不在少数。这类案件的特点是责任主体多、赔偿要求高,同时事故现场较为惨烈、受害方及家属情绪较为激动,处理起来难度很大,对法官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是不小的挑战。郑海鸥感到,此类案件直接关涉百姓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很多事件本身就是生命逝去、家庭破碎的悲剧,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快审快结;同时,受害方经济负担重、情绪波动大,必须尽力给予及时的司法救助和必要的心理疏导。这类案件主要集中在郑海鸥手中。5年来,他审理了近百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涉及死亡的近10件,无一发改,服判息诉率达到100%,且七成左右的案件裁判后当事人能够主动履行。众多当事人亲切地称他为“爱心法官”。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郑海鸥深知,自己在整个法治建设中就是一滴水,虽然微不足道,但他相信,滴水藏海,只要尽心,一滴水也可以折射出法治的光芒。一滴水可以传递出法律的大爱,这可以让法治的种子在百姓的心中生根、发芽。郑法官真可谓是“时代最可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