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严抓污染“黑手” 为工程机械车划“禁区”

23.06.2016  18:41

 

  资料图:雾霾下的郑州

  人民网郑州6月23日电(宋芳鑫)23日,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获悉,从7月1日开始,全市将对建筑工地使用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钩机、压路机和沥青摊铺等污染“黑手”进行集中整治,将划定“禁区”,禁止这类机械在禁用区内使用。

  据了解,当前河南省大气污染问题形势严峻,环境监测污染指数持续上升、在全国排位持续靠前、不少城市环境质量持续恶化。

  6月22日,省长陈润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陈润儿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绿色发展,坚定目标、依法治理、突出重点、标本结合,坚决打赢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污染“黑手”竟是它 排放量相当于30辆中等轿车

  数据显示,2016年省会郑州空气质量形势极为严峻,PM10、NO2污染水平较高,臭氧不降反升,特别是6月份截止20日臭氧浓度高达1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8%。经专家组相关性分析表明,均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夜间尤为明显。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建筑工地使用的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钩机、压路机和沥青摊铺及以及工厂、物流企业使用的叉车、备用发电机等工程机械。

  目前,郑州市正在大力发展城市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建筑工地大大小小近三千个。再加上物流、工矿企业,保守估计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近两万台,国内专家机构测试,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量相当于30辆中等轿车的排放量,折算下来整个郑州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相当于近百万辆轿车活动,约占全市移动源排放的三分之一。

  划定“禁区” 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区内使用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部门多,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郑州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环保的副市长为组长,环保、法制、工商、质监、建委、城管、交通、园林、工信、商务、重点项目办、水务等相关部门副职任办公室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

  依据《大气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下一步郑州市政府拟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用区,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禁用区内使用。

  此外,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生产、销售市场较混乱,油品质量难以保证,也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一项重要原因。本次集中整治工作将从“源头”入手,检查油品质量,严厉查处各类非法生产和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公众参与有奖举报 人人都是“移动监控点”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为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局面,环保局结合此次整治工作,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蓝)烟有奖举报活动。

  有奖举报范围为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群众可以拨打郑州市12369环保热线或使用“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和各类工地、物流、工矿企业等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蓝)烟行为进行举报。符合举报情形的,经环保部门调查内容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100元的奖励。

  环境质量的好坏,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下一步郑州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让每一部手机都成为一个移动监控点,每一名公众都成为一名环保监督员,全力营造“环保工作都来抓,环保责任共同担”的社会氛围。(责编:辛静、杨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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