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法院指导中学生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04.11.2016  23:05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日,郎溪县人民法院法官前往县惠园学校,指导中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模拟法庭上,“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出示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指控“被告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操作不当与迎面开来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一人重伤、二人轻伤、三人轻微伤的重大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员”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模拟法庭后,该院刑庭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了面对面交流,结合模拟法庭内容讲解刑法、刑事诉讼法、法庭规则等法律知识,解答同学们提出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郎溪法院坚持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以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尤其关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选派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开学第一课学法”、举办模拟法庭、邀请参加“法院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增强法治教育效果,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