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查获首起违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案

26.01.2018  01:11

  近日,郎溪县市场监管局在“两节”打假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违反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件。
“两节”打假专项行动期间,该局在线上网络巡查中发现,辖区一家商贸经营户在商业促销活动宣传中对外宣传:某品牌白酒“产地:宜宾”、“采用与五粮液同原料,同工艺同窖池,同一炉甑酿造出来的姊妹酒”,某品牌净水器“获得多个国家级荣誉称号,更被列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但是,该品牌白酒实际产地并非四川省宜宾市,生产工艺、窖池和炉甑也并非与五粮液一样;该品牌净水器未获得过国家级荣誉,也未曾被列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该局当即对该行为进行批准立案调查。
该商贸经营户的行为,涉嫌违反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属于正在开展的“两节”打假专项行动中重点打击的虚假宣传行为。
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调查取证之中。下一步,该局将结合“两节”打假专项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