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定》

22.05.2015  12:16

    今后地方政府禁毒不力,将会被追究责任,毒品危害知识也将纳入中小学课堂教育。5月21日上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决定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对于被国家和省禁毒委列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的市、县(区),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与该地的人民政府签订禁毒工作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还会给予表彰和鼓励。公民举报也会获得奖励。

  针对近年来毒品犯罪多发的形式,决定明确将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强化青少年、流动人口、毒品问题严重地区人员、有涉毒行为等重点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此外,还要把禁毒和毒品危害知识纳入中小学课堂教育,实现各级各类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全覆盖。

  除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外,还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全程管控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追溯制度。

  戒毒工作方面,决定提出要完善强制隔离戒毒解除人员出所管理制度,加大持续帮建力度。科学规划戒毒场所,探索建立病残戒毒人员收治专门场所(医院)和戒毒康复场所。

责编:李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