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通报六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2.01.2017  18:34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消息,安徽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11日通报了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涉及公款宴请、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具体通报如下: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公司青东矿建项目部副经理李玉兵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李玉兵多次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并到娱乐场所消费。李玉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南矿业集团原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戴宜军违规操办女儿婚礼问题。2015年10月2日,戴宜军违规操办女儿婚礼,收受监管对象礼金2.92万元。戴宜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俊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国庆期间,刘俊组织有关人员到四川旅游,公款报销费用17913元。刘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报销费用被追回。

  皖北煤电集团工会组宣部部长周海涛违规公款宴请问题。2014年1月8日下午上班期间,周海涛与他人组织外单位人员打羽毛球。当晚,周海涛违规用公款宴请外单位打球人员,合计花费2398元。周海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宴请费用被追回。

  机场集团原市场部副部长王永违规接受业务对象吃请和服务等问题。2015年9月30日,王永违规接受业务对象吃请。2016年春节期间,王永接受业务对象用车服务。王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淮海实业集团四兴公司总经理汪晓波、工会主席刁益民和机电设备维修厂厂长赵建民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9月27日晚,汪晓波、刁益民、赵建民等人使用公车参加私人宴请。汪晓波、刁益民、赵建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