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通报六起教材教辅违法违规案件

04.09.2014  11:59
六起重点案件
      安徽宿州“8·31”销售盗版教材教辅图书案
      湖北武汉“4·24”制售少儿非法出版物案
      湖北黄石“6·11”制作、销售盗版图书案
      河南睢县发行盗版教辅材料案
      河南信阳发行盗版教辅材料案
      湖南和林印务有限公司违规印刷教辅材料案
      在今年开展的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地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印制发行中小学教材教辅等违法违规行为。9月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向社会通报了6起重点案件的查处情况。
      在安徽宿州“8·31”销售盗版教材教辅图书案中,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桃园派出所,在宿州市公园路74号的麒麟书店及其两间仓库内查获盗版教材教辅图书275种、10万余册,涉案码洋100余万元。2014年7月18日,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李凌志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在湖北武汉“4·24”制售少儿非法出版物案中,涉案嫌疑人李发伍自2010年以来一直从事非法出版活动,其制售的少儿类非法出版物假冒全国7家出版社,销售网点遍及12个省(区、市),至案发已销售100余万册、码洋1000余万元。2014年1月14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发伍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在湖北黄石“6·11”制作、销售盗版图书案中,黄石市“扫黄打非”、公安部门先后在武汉、黄石等地查处印刷厂1家、存储和销售盗版图书窝点10个,抓获涉案人9名,现场查获盗版《新概念英语》《牛津英汉双解词典》《新华字典》等10万余册,捣毁盗版图书发行网络3个,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2013年7月14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艳年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汤艳霞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在河南睢县发行盗版教辅材料案中,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媒体报道的睢县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混乱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经查,睢县共查缴涉嫌盗版教辅非法出版物200多册。睢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有关违法违规学校给予没收非法出版物和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睢县教育体育局对涉案的河堤、白庙、尚屯3乡镇中学予以黄牌警告并通报全县,3所中学校长因监管不力予以停职处理。
      在河南信阳发行盗版教辅材料案中,根据群众举报,经河南省信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信阳第二高级中学擅自发行非法出版物展开调查发现,涉案的《现代汉语词典》《语文基础知识书册》属于侵权盗版出版物。信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给予没收非法出版物和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湖南和林印务有限公司违规印刷教辅材料案中,2014年2月,湖南长沙和林印务有限公司在无印刷委托书的情况下,违规印刷《高中实验指导与报告册(物理)》等中小学教辅材料。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停业整顿10天的行政处罚。
      针对中小学教材教辅印制发行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案件逐一核实,一查到底,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结果;要抓好深入整改,对近年来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检查、治理行动中发现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发行、质量、价格、市场等方面问题,逐一研究解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责任,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