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绿化带色魔”2月内4次抢劫强奸 连馒头也抢

13.10.2015  16:10

资料图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讯  今年4月以来,合肥长丰男子左某某多次在深夜尾随独行女子,趁机劫财劫色,两个月内四次得手。在抢劫过程中,贪婪的左某某甚至连被害人手中的馒头也一并带走。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了解到,因案情重大,这起强奸、抢劫案已被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左某某今年42岁,小学文化,在工地打零工为生。前科累累的他曾三次入狱:1991年因奸淫幼女罪被长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3年因强奸罪、抢劫罪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11年因强奸罪被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四年六个月。

今年4月起,左某某又伸出了罪恶之手。4月1日凌晨零点多,左某某在长丰县双墩镇万里小区北边路边尾随年轻女子小容(化名)至双墩职业中学附近时,拉住小容的包带,采取捂嘴、掐脖子的方式对其实施抢劫。小容表示自己身上没有多少钱,左某某随即将小容拽至路边的小树林中,用言语恐吓并实施强奸。

当天晚上,色胆包天的他又窜至蜀山区金寨路叉车厂东围墙边人行道上,尾随独行的小琼(化名),从后面采取捂嘴、拖拽等暴力方式,意图将小琼强行拖至路边的绿化带树丛中实施强奸。后因小琼极力反抗,大声呼救,左某某见无法得逞,抢走被害人塑料袋里的馒头逃离现场。左某某落网后交代,他之所以抢馒头是因为肚子饿。5月28日晚和6月1日晚,左某某在合作化路与南二环路交叉口附近,用相似的手段对小云(化名)、小珍(化名)实施了抢劫强奸。

今年6月初,左某某在包河区常青街道小朱岗城中村被公安机关抓获。左某某有多次抢劫、强奸前科,系累犯。他在公共场合针对单身晚归的年轻女性连续作案,气焰嚣张、手段恶劣、道德沦丧,其行为已在一定范围内造成社会恐慌。归案后,左某某仍不思悔改,对被害人的指认和鉴定意见等相关证据一概否认,百般抵赖。

左某某因涉嫌强奸罪于7月9日被执行逮捕,目前已被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