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款还爱颜面 驻村调解巧执结

21.02.2017  01:36
 

  安徽法院网讯  2月7日,在濉溪农商银行卧龙支行,当伯某拿到8万余元执行款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连声向濉溪县人民法院铁佛人民法庭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15年8月20日,家住该县铁佛镇古城村的刘某从伯某处借款100000元并书写欠条一份,但未书面约定利息。后伯某要求刘某还款时未能如愿,即诉至濉溪县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法院于2016年3月31日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刘某于2016年12月30日前还清伯某100000元及利息1000元。之后,刘某仅偿还2万元,剩余款项未履行。伯某于今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濉溪县法院依法受理后,铁佛法庭执行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查询其财产状况。通过调查发现,刘某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且在当地有一定威望。执行法官遂决定冻结其银行账户,并通过调解说服刘某履行还款义务。在铁佛法庭驻村调解室,执行法官耐心向刘某释法析理,利用其顾及颜面的心理,巧妙做思想工作。通过法官和驻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刘某表示愿意立即到银行取款。于是,遂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案件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