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一高度近视高考生考试中眼镜被收 监考员再三干扰
今年高考被称为“史上最严”,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一女生因此“躺枪”。近视的她一刻也离不开眼镜,然而,高考首场考试,她正埋头答题,一名监考员怀疑她的眼镜可疑,并收走鉴定,经鉴定没问题,但归还时已临近交卷。女生家长认为该监考员严重影响了孩子考试,12日向石台县 教育 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成立调查组,做出责任认定。
对一个近视400多度的考生来说,考试中眼镜被收走意味着什么,不难想象。首场考试就遭遇“不幸”,很可能影响接下来的考试。所以,考试结束的铃声一响,该女生就无助地哭了。平心而论,这事搁谁身上,谁都无法接受。
高考就该严一些,但严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公平的环境,才是“最严高考”的出发点。令人遗憾的是,在落实监考制度的过程中,个别监考人员的做法跑偏了,甚至背离了初衷。
既然考生已顺利通过了层层安检,为何不等考试结束后,再对眼镜进行权威鉴定?据报道,监考员不仅在考试进行时屡次检查眼镜,还在中途收走眼镜鉴定,且考试结束后再次对眼镜做了检查。一而再、再而三地打扰考生,监考员的“尽责”给考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影响。
其实,监考员的“尽责”有选择性:检查作弊器材是监考员的责任,为考生营造安静的环境也是监考员的责任,而监考员过于侧重了前者而忽略了后者。客观讲,这种“选择性尽责”很不应该,因为两种责任并没有本质冲突。
此事也暴露出监考制度本身存在的某些弊端。事后,当事监考员称“都是走正规程序”,石台县招生办负责人称依据规定监考老师没有过错。究竟谁错了?考生没错,眼镜更不会错,错的只能是机械地理解和执行制度的人以及制度本身。
事已至此,考生不能自认倒霉,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谁该承担责任等等,相关部门必须给考生和社会一个交代。
原标题:安徽一女生高考时眼镜被收走 监考员称程序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