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警惕险资运用风险 要求清理银行存款等通道类业务

05.06.2016  19:55

    人民网北京6月3日电 (张文婷)随着保险投资的“闸口”开放,监管对其高收益背后的风险也愈加警惕。近日,多位保险资管人士向记者表示,保监会已于近日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清理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道类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各保险资管公司清理规范银行存款通道等业务,在清理规范期间,保险资管公司将暂停新增办理通道类业务。

  据保险资管人士表示,所谓“通道业务”,就是不同金融机构由于资质的不同,拥有不同的牌照,借用各自的通道进行投资,收取一定的过桥费用,比如机构向银行发行资管产品吸纳银行资金,再用于购买银行票据,帮助银行曲线完成信托贷款,并将相关资产转移到表外。在这个过程中,机构向银行提供通道,收取一定的过桥费用。

  《通知》提到,此次需要清理规范的通道类业务,是指在此次《通知》发布之日前开展的资金来源与投资标的均由商业银行等机构确定,保险资管公司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接受商业银行等机构的委托,按照其意愿开展银行协议存款等投资,且在其委托合同中明确保险资管公司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的各类业务。

  清理工作以保险资管公司全面自查为主,自查内容包括:一是投资风险,逐笔核查相关业务合同,明确落实投资风险责任免除条款,即投资风险由委托人自担;二是信用风险,全面评估相关业务涉及交易对手的信用违约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信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合规交易对手库,严格制定信用风险管理交易对手选择流程;三是操作风险,建立完善通道类业务相关制度,明确公司内部及外部业务操作流程,将各关键操作环节具体化、标准化、制度化;四是道德风险,加强对内部员工的日常道德及法制教育,建立稳定长效机制,防范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串通共谋损害公司利益。

  《通知》指出,各保险资管公司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自查及清理规范工作。

  据了解,2012年下半年以来,伴随保险投资新政频出及银监会收紧相关政策,保险资管公司对通道业务十分热衷。据相关保险资管人士透露,个别公司在两三个月时间内即可达到五、六百亿元的规模。由于在这个过程中,保险资管公司不需承担主动管理职责就可收取一笔可观的通道费,导致此类业务极速扩张。

  保险资管人士提到,“目前,保险资管公司跟银行合作通道业务主要合作模式有两种,分别为存款类通道模式和信贷类通道业务,由于信贷类通道业务风险大且不可控,资管通常选择存款类通道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此次清理规范保险资管通道类业务是为进一步加强受托投资管理,防范资金运用风险,避免出现因内控措施不严导致资金被不法分子挪用或诈骗等风险事件。据保险资管业人士介绍,前期银证合作通道业务时,曾存在银行机构和证券机构相互推诿风险管控责任的隐患。

责编:胡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