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迅速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7.02.2017  18:37

2月14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亳州市反馈督察意见后,亳州市高度重视,迅速抓好工作。

一是及时研究。2月14日下午,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会一结束后,市长杜延安立即就地召集分管副市长和涉及到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意见和问题线索清单进行逐次研究,确定整改时间,提出整改要求,并把问题整改纳入政府岗位责任目标,纳入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全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三是迅速整改。2月15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通报了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的反馈情况,深入讨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1.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清单,重新进行梳理,结合《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30日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报送省政府。

  2.逐项督查销号。对整改责任清单确定的任务进行逐项督查,逐项销号,确保在6个月内整改完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已决定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对完不成整改任务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