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面临的问题与出路

23.12.2015  11:58

  世界经济已经从工业经济时代进入以信息通信技术(ICT)为基础的信息经济时代。在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推动下,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利用软件和网络通信等技术对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储存和利用,并通过软件和信息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正在成为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十三五”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面临的挑战

  (一)出口水平偏低,国际竞争力不强

  工业与信息化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软件产业的规模在2013年首次跨过3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3.4%。但是,从全球市场分析,目前我国软件的市场规模仅占到世界市场的1.27%。Gartner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全球软件市场总收入为4073亿美元,我国研发设计软件的规模是50亿元人民币,仅占到全球市场的1.67%。

  目前,国际软件业以美国最强,美国的软件产业几乎垄断了全球的操作系统软件和数据库软件,全球软件销售额的60%在美国。软件已成为继汽车和电子之后的第三大产业,超过了航空和制药。日本软件出口居全球第二,10大软件商中有2家在日本,尽管近10年日本经济衰退,但日本软件出口还是呈增长势头。另外,德国、印度和巴西也具有很强的软件出口能力。

  相比而言,十几年来中国虽然不断扩大软件出口的规模,但增速持续放缓。“十二五”期间软件出口规模从257亿美元增长到545亿美元,但增长率逐年下滑,2014年软件出口增长率只有15.5%。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软件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度过了高速增长的阶段;另一方面,国际市场竞争激烈,中国软件企业的竞争能力不强,并且中国出口产品大部分为嵌入式软件产品,出口外包业务较多,缺少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

   (二)企业规模小、散、弱,核心竞争力不强

  二十年来,中国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尽管企业数量众多,但大多数规模小、实力弱、资金有限,没有能力开发高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大型项目,缺乏具有产业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很难参加国际竞争。目前我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总体上处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下游。

  从企业员工数量分析,美国软件企业平均人数是300人,印度是145人,而我国只有43人。从营业额情况来看,在中国软件企业中有近1万个企业的营业额在5千万元人民币以下,占总数的55.7%。全球软件企业500强排名中,前100名没有一家中国企业。这些数据的反差折射出中国软件业“小、散、弱”的特点,如何“变大变强”是“十三五”期间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亟须解决的问题。

   未来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出路

  (一)通过创新促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创新型发展模式是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未来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方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应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的建设,形成从创意、研发、产品生产再到市场的创新流程。其次,在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层面上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万众创新,构建良好的产业创新环境。引导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通过引进、并购等多种方式向新兴领域和高端业务发展。最后,通过市场竞争促进产业创新。减少政府对于软件与信息产业的约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供更加自由开放的竞争氛围,防止各种形式的垄断行为,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完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风险投资机制

  由于许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风险投资机制。

建立多元化的产业风险投融资体系,不仅包括政府的财政资金,更重要的是引入市场化的投资主体,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和信托投资公司等。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使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最终达到降低项目风险的目的。

  需创造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风险投资的政策支持环境,制定税收优惠、信贷担保、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建立规范产业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约束风险投资组织的经营管理行为;规范融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交易市场、产权市场,为投资、融资、收购、兼并创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提高居民信息消费水平

  扩大信息消费是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原动力。信息的消费是信息生产和信息流通过程的延续。同欧美等国相比,“十二五”期间,我国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占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总支出的比例偏低,全社会信息消费的总水平需要在“十三五”期间大幅提高。因此必须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体系,它包括了信息消费的金融结算服务、隐私与安全监管服务、培训与指导服务等多方面的内容;二是引导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合作、融合,增加信息内容,扩大居民信息消费的渠道;三是加强宣传,向全社会普及软件与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扩大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市场。(作者为中国社科院财经院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