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车评:打车软件被“收编”莫让监管扼杀创新

24.06.2014  11:54

    去年以来,打车软件凭借 “烧钱”式补贴快速成长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同时,影响行车安全和用车公平等副作用也引起一些争议。于是,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拟对打车软件进行统一接入和管理。一旦被“收编”,打车软件就有可能会失去其核心竞争力,出色的调度能力可能将不复存在,打车软件被“收编”究竟是福还是祸?

  如果打车软件被“统一管理”,各打车平台将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如果所有电召模式统一到一个单独的平台并推送到车载终端,不仅设备升级缓慢,还将抹杀打车软件的核心优势——基于大数据计算分析的精准订单推送和调度能力。

  俗话说,有竞争才有进步。各打车软件平台如果共享所有信息资源,那么他们之间的竞争也将不复存在。统一接入和管理,意味着统一运转平台和硬件终端设备,各打车软件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运营中积累起来的数据信息是核心资产和核心竞争力之一,信息共享不符合自由竞争原则,将扼杀相关企业的创新能力。一旦统一收编,原有的市场竞争效应将被大大抑制,削弱出租车市场创新服务模式的动力。

  打车软件被大众所熟悉,无外乎因为每单高达10元的补贴。而运营商狂砸数亿人民币抢占下来的用户市场,在被收编之后有可能一夜之间化为乌有。打车软件作为互联网新的应用创新,敢于挑战传统模式,并且取得了成功,现在忽然要被“收编”,各互联网巨头用补贴打下的市场将不得不因此而拱手相让,互联网应用创新也将被限制。

  传统电召业务推出十余年,一直效率不高,久而久之,也渐渐被乘客和司机所忽略。究其原因,传统电召平台资源有限,业务繁忙时常出现打不进电话的情况,等待通话接通也耗费了乘客时间。现在所有打车软件如果统一共享资源信息,以传统的电召平台的容量肯定无法实现即时的消息推送,可能会延长司机接单、乘客等待的时间。如果设备技术达不到要求,就贸贸然收编了打车软件,难保打车软件不会变成第二个效率低下的电召平台,渐渐无人问津。

  “收编”打车软件,建立统一平台虽然有利于遏制打车软件快速扩张引发的乱象,但如何更好地在加强监管与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作用、鼓励创新之间寻求平衡,是产业链各方亟待解决的问题,不要让监管成为扼杀市场创新的刽子手。

  为适应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快速普及推广的新形势,维护出租汽车市场良好秩序,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广大乘客及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促进各类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协调有序发展

  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是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预约要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包括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多种服务方式。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对转变出租汽车运营模式、方便乘客出行、提升服务质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手机软件召车服务是近年来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与出租汽车行业深度融合形成的新兴服务模式。人工电话召车可为不使用手机软件召车的乘客提供基本电召服务,有利于保障更多群众便利出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各类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强顶层规划设计,着力营造开放、公平、规范、有序的健康发展环境,积极鼓励支持各类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方式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立高品质、差异化、多形式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出租汽车服务。

  二、加快实现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共享

  提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功能是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统筹推动出租汽车电召服务与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研究建立统一、开放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协议,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共享信息应当包括出租汽车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地理位置信息、空重车信息、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以及电召服务预约、派单、应答、服务和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价等信息。通过信息同步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完整记录、及时跟踪和全过程监管。

  三、严格驾驶员终端软件发放与使用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监督手机软件召车信息服务商加强驾驶员终端软件的发放与使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防止利用手机召车软件进行非法营运。手机软件召车信息服务商在发放驾驶员终端软件时,应当与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进行比对,验证申请注册的驾驶员和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后方可予以发放。出租汽车驾驶员取得驾驶员终端软件使用权限后,不得转让或者租借给他人使用,丢失或更换手机时应当及时注销或更新服务账户信息。手机软件召车信息服务商在手机软件召车服务过程中,应对驾驶员终端软件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位置与对应的出租汽车车载终端地理位置进行比对,确认经纬度位置基本重合后方可推送即时召车订单信息。

  四、逐步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统一接入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和管理,逐步实现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种方式提出的召车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终端播报(统一车载终端可绑定驾驶员终端软件并实现信息同步),播报时应明确召车需求信息的来源渠道,预约召车信息可同时推送至驾驶员终端软件。鼓励手机软件召车信息服务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技术改造,加强订单管理,优化派单规则,提升服务水平。对于当前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和车载终端设备功能及配置条件相对落后、不能保障手机软件召车服务高质量高效率运行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和车载终端设备的升级改造,鼓励支持市场各方研发推广适应手机软件召车服务等新兴服务方式发展的高性能车载终端设备。在此之前,暂可允许召车需求信息直接通过手机推送,但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应能够实现全过程记录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