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始整治“车窗抛物”行为 举报属实奖励100元

29.10.2014  17:11

车窗抛物,不仅污染路面,给后车安全行驶也带来隐患。但因取证困难,这一行为往往屡禁不止。昨日,合肥市启动乱扔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车窗抛物被作为重点处罚内容之一。300多辆出租车安装行车记录仪进行摄录,留作证据。违规行为人将被处以20~50元不等罚款。该项处罚措施于11月15日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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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整治范围包括城市主要道路、高架桥、公交站点等,重点整治:车辆驾驶人和乘客向车外抛扔杂物和垃圾,行人在公共场所、街头乱扔垃圾,沿街经营户垃圾扫地出门,摊点经营者和用餐者乱丢垃圾等四类行为。

针对车窗抛物,该负责人介绍,城管部门将聘请300~500名义务监督员,主要由出租车驾驶员组成。义务监督员将通过车上安装的行车记录仪,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实时记录,所摄视频将作为处罚主要依据。

“我们开车时,时常看到有人从车窗往外扔垃圾,以后这些行为都将被记录下来。”被聘为义务监督员的出租车司机徐国宝开出租车已有十年,对车窗抛物深感厌恶。

市民举报属实将获百元奖励

为鼓励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整治车窗抛物将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长期有效。凡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每例奖励人民币100元。

根据市城管局《关于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市民可通过电话、网络、信函、来访等方式,向该局举报合肥市市区范围内发生的车窗抛物行为。原则上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需要提供真实姓名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等信息。合肥市城管局车窗抛物举报电话0551—6373106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需要注意的是,举报内容应当能够全面、清晰反映车窗抛物行为的全貌,时长在20秒以上,包括发生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等具体信息,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举报内容认定有效后,由车窗抛物行为发生地的城管部门与交警部门联系,查询被举报车主的相关信息。”该负责人说,对车窗抛物行为,将依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查证属实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其中,从车窗向公共场所扔皮壳、纸屑和烟蒂的,罚20元;扔其他废弃物的,罚50元。该处罚措施11月15日正式实行。

胡少殊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康鹏飞/文 项春雷/图

市民举报车窗抛物

时间:11月15日起,长期有效;

方式:可通过电话、网络、信函、来访等方式。其中举报电话为0551—6373106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要求:1、能全面、清晰反映车窗抛物行为的全貌,视频时长在20秒以上,包括发生行为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等具体信息;

2、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奖励:经查证属实后,举报人可获百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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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月峰

资讯标签: 车窗抛物 重点整治车窗抛物 合肥车窗抛物处罚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