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姑娘名下冒出合肥多家公司 警方立案调查

28.10.2016  21:17

警方立案调查据安徽商报消息江苏常州女孩小戴在杭州旅游时丢了身份证,她近日发现,自己名下莫名其妙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自己的身份证信息与该公司法人代表完全一致。小戴担心该公司有违法犯罪行为,10月26日,她和父亲赶往这家公司在合肥市的登记注册地,寻找无果报警求助。遗失的身份证被他人捡到,用来注册公司,是怎样通过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审核的?日前,安徽商报记者就此事进行调查。

[遭遇]身份证丢了一年多名下莫名多家公司

小戴24岁,是常州市一家商业银行的职员。小戴告诉记者,去年元旦假期,她去杭州游玩时丢了身份证。回到家后,她补办了身份证。本月中旬,她吃惊地发现自己名下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我通过系统查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小戴说,“安徽衡之岳商贸有限公司”跟她扯上了关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与我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小戴父亲说,女儿这次来合肥,就是担心这家公司有违法犯罪行为。

10月26日15时许,记者在望湖派出所见到了小戴和她父亲。小戴向记者提供了在安徽工商部门网站查到的公司信息表。信息显示,企业名称为安徽衡之岳商贸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小戴,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登记住址在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111号海顿公馆一期4栋102室。该公司经营范围很广,包括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和化妆品,还从事消防器材、医疗器械的运输生意。

[疑团]代办人信息查不到签名也是他人冒充

小戴告诉民警,报警前,她和父亲曾去过合肥工商部门,“我们想知道代办人的信息,但工商部门表示查不到。”企业基础信息单显示,登记机关是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机关是包河区望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含),须到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行政部门窗口办理。 10月26日,记者随小戴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行政办理窗口,办证人员称,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等信息与小戴的身份证信息相符。“我从办证人员出示的留存文件上看到,代办人冒用还在文件上签下了我的名字。”小戴告诉记者。

工商部门一位人士称,公司申请注册,如果由代办人办理,代办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就此事来说,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代办人出具假委托书蒙混过关;二是代办人找了“黄牛”作为指定办理人,摆脱工商部门审核。

[提醒]身份证件一旦丢失不及时申报要担责

如何避免身份信息被冒用?身份证一旦被冒用,自己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昨日,记者采访了资深律师和民警。 问:身份证被冒用要担责吗?

答:若身份证丢失申报不及时出过错无法免责

叶振东说,身份证丢失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挂失并补领。若当事人未及时挂失或者申报丢失补领,因管理不善及消极不作为,对损失后果的最终产生存在一定过错,就要承担部分责任,这是民法明确规定的。即便及时去公安机关办理了相关手续,也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免责。 问:如何防止身份证被冒用?

答: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时应先将其撕毁

望湖派出所户籍民警提醒,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的保管和使用一定要谨慎,原件尽量不要外借或寄存他处,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时应先撕毁。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不妨碍内容阅读处详细注明用途,万一日后有意外,也好查对笔迹、认定责任。一般来说,身份证复印件只有和原件一起使用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探访]贸易公司变生活馆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行政部门的办证人员表示:“如果小戴能找到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双方可以一起到窗口提供信息资料,我们审核后会注销小戴的法人代表身份。”该人员解释,按照规定,公司注册时,工商部门一般只进行书面审查,不实地审查。

10月26日,记者和民警一起来到太湖东路111号海顿公馆一期4栋102室,这里是安徽衡之岳商贸有限公司的登记住址。该室的实际经营方是一家生活馆,从事美容养生。几名员工称,会所开业一年多,“这里之前是做什么的,我们也不清楚。”记者联系了房东陆女士,陆女士称,此前的承租人都没有做贸易的。 目前,辖区警方已就此事立案调查。

[体验]记者申请注册公司黄牛主动招揽生意

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可由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无需本人亲自办理。昨日,记者手持他人的身份证来到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注册事宜。一名“黄牛”得知记者的证件是“捡来”的,表示身份证信息真伪在办证时一般无从核实,她愿意代办。 “黄牛”递给记者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这份填写说明由代办人填写,我可以帮你填,是你的代办人,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上面就可以了。”这名“黄牛”说,费用200元。“我做了这么多次工商登记代办人,从没出过什么事。”

 

“工商登记机关只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尽到了审查义务,并不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承担审查责任。”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叶振东称,根据规定,代办人申请设立、变更公司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他受理过身份证被冒用等诉讼,“部分不正规的工商代理机构很难做到严格审核企业申办者的真实身份,有的甚至与冒用者联合造假。”(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