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践行群众路线转作风全面提升九华山宗教工作水平

30.06.2014  18:45

池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讲话精神,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为契机,践行群众路线,提升九华山宗教事务工作水平,全力推进九华山世界佛教文化观光胜地和池州国际生态休闲城市建设。

 

正确引导,以人为本,做实群众工作。

1、构建四级工作网络,织密联系渠道。市、山有宗教工作小组,乡镇配备宗教工作助理员,村居设立宗教联络员,形成宗教工作管理网络。近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走访宗教界人士,召开九华山佛教界人士座谈会,赴佛学院调研,问计问需佛教界人士。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圣像开光、文明敬香等到九华山指导40余次。

2、强化宗教团体建设,深促内部自律。本着“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属地管理、细致操作”原则,正确引导九华山佛教协会于2013年4月20日顺利完成换届,一批爱国爱教、德高望重、信教群众满意的教职人员走上佛协领导岗位。指导佛教协会健全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寺院财务监督管理。

3、严格教职队伍管理,注重僧才培养。率先在全省启动僧尼认定备案,逐寺逐庙登记常住僧尼和工勤人员,对符合条件僧尼进行认定备案,动态把握情况。注重僧尼教育培训,组织教职人员走出去参加佛学进修、论坛研讨等,提升佛学素养和佛学理论水平。指导佛协建设僧才培养选拔机制,鼓励优秀教职人员参政议政。

4、开展信教群众帮扶,做实惠民实事。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僧尼参加社会保险,突出困难僧尼帮扶,对贫困僧尼建档立册,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建立佛协僧尼团队内部帮扶机制,实行“大庙帮小庙”“富庙助穷庙”结对子,“一对一”帮扶解困。

 

科学指导,注重保护,规范宗教场所

l、以保护发展为主线,严格寺院规划建设。出台寺庙规划建设和建房维修管理办法,成立规划、宗教、执法寺庙规划建设三人组,建立制止乱建寺庙、乱设佛堂长效机制。制定寺庙古建筑等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突出寺庙文物保护,化城寺等4座寺庙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9处。

2、以平安建设为重点,夯实寺院安全基础。指导寺院健全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制度,明确寺庙住持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年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僧尼义务消防队,加强技防,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严厉打击假冒僧尼和假借宗教名义借佛敛财、从事迷信活动等非法行为。

3、以文明创建为平台,推进寺院文明建设。借助美好乡村建设,选点二圣中心村,集中无相寺及周边环境,探索美好家园僧俗共建模式。开展“和谐寺院”“文明寺院”评选活动,建立省市级文明单位与重点寺院同创共建机制,百岁宫等16座寺院成为省级以上和谐寺观教堂。拓展“三边三线”整治范围,美化寺院内外环境。

4、以文明敬香为突破,规范信众燃香行为。出台地方佛事香烛包装规范,申请重修佛香省级地方标准,清理整顿香烛市场,严把香烛生产、流通、销售和进庙关口,倡导文明燃香、文明礼佛。积极探索香灰清运处置,着力解决寺庙难点问题。支持佛协开展百座寺庙免费供香活动。

 

依法主导,综合整治,发挥佛教作用

1、整肃道风教风,推进僧众团结合作。开展宗教法律法规进寺院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僧尼政策意识、法制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深化“教风年”主题活动,发起寺庙“拒付回扣、拒绝承包”承诺,组织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教职人员、十好僧尼评选,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开设寺院“道德讲堂”,集聚社会正能量。

2、加强活动管理,推进宗教依法规范。针对大型宗教活动,提前介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活动规模、人员结构、安全保卫、环境保障等方面进行预测,分析提出详细预案,确保活动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进行。

3、坚持“人间佛教”,推进责任勇于担当。积极发挥佛协主体作用,圆满完成地藏菩萨铜像建设。发挥内引外联作用,举办“宗教慈善周”,佛协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近年来广大僧众累计公益捐款超过3000万元,九华山天台寺被命名为全国宗教界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4、深挖佛文化资源,推进旅游加快发展。注重佛教文化保护与挖掘,扩大九华山品牌影响力和辐射力,促进佛文化与旅游业同步发展。以佛事活动为载体,开发出朝圣礼佛游等特色游览项目。1—5月份,全市共接待游客1 694.36万人次,同比增长20.36%;实现旅游总收入1 67.89亿元,同比增长22.8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