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坠楼受伤起纠纷 “法官便民联系点”调解获赔偿

28.01.2015  11:24
 

  安徽法院网讯  “不用诉讼就解决了我的困难,省时、省钱、省力,又不伤和气,法官便民联系点就是便民!”1月19日,含山县人民法院漕川社区“法官便民联系点”成功调处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农民工徐某紧紧拉住法官的手连声称赞道。

  原来,徐某家住运漕镇黄墩村,受雇于同村村民晏某从事瓦工。2014年7月31日,徐某在外墙粉刷过程中不慎从二楼摔下,诊断为腰椎体及横突多处骨折。然而,晏某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徐某向漕川社区“法官便民联系点”咨询起诉事宜。

  联系点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是世代居住的邻居,如果立案、开庭审理,可能会加重对立情绪,于是提出先由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再立案。这一想法得到了晏某的同意。

  2014年1月19日,双方来到漕川社区法官便民联系点,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耐心细致地开展了调解工作,通过面对面辨法析理,剖析类似案件,分析事故原因,释明责任划分,充分消除双方对责任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误解。经过多半天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晏某一次性赔偿伤者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15万余元。漕川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制作调解协议,塔岗法庭当场进行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参与调解的漕川社区党支部书记付秀斌高兴地说:“这事处理得没后遗症,要是直接判决达不到这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