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阜南县市场监督局查处7起不合格成品油案

01.04.2015  12:58

  近日,阜南县某乡镇个体加油站站主张某因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被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处罚,另有6家加油站也因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被处罚。

  2015年1月29日,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乡镇张某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送检。经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按GB19147-2013标准检验,硫含量不合格(技术要求不大于50,检验结果为72),被判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张某加油站于1月27日,从外地以每升4.65元的价格购进该0#车用柴油2000升,至立案查处时,当事人以每升4.78元的价格全部售出,货值金额9560元,获利260元。执法人员认为张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9820元的行政处罚。另外6家加油站也因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被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处罚。

  据执法人员介绍,硫含量是成品油中的硫及其衍生物中硫的含量,是控制用油的机械不受腐蚀以及防止环境污染的指标之一,也是细颗粒物(PM2.5)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硫含量过大,可造成设备腐蚀,燃烧时生成的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会腐蚀气缸和排气管,与润滑油接触后还会加速其老化变质,同时会严重污染大气,造成酸雨,危害人和生物体的健康。因此,国家标准对成品油中的硫含量作了限量规定。

  为确保成品油质量,严防不合格成品油进入市场,危害人体健康及污染环境,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对市场上销售的柴油,检测其硫含量、凝点等指标是否符合国IV柴油的质量标准,严厉查处销售安徽省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国III车用柴油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该局还对经销商进行了诚信经营教育。截止到目前,该局已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20家,对7家经销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的加油站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过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了环境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