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之春赴南湖和宝丰所调研纪检监察工作

16.07.2018  11:42


7月11日至12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委委员胡之春在省戒毒局纪委主要负责同志陪同下,赴南湖、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纪检监察工作。

在南湖、宝丰所调研期间,胡之春专题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戒毒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并给予了肯定。胡之春强调, 一是要 持续有力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纪委主要职责是执纪监督问责,纪委书记要坚守职责定位,分清工作主次,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廉政风险点,深化执纪监督,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 要把监督挺在前面。纪委要把监督摆在工作第一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和制度设计,突出关口前移。规范对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唱黑脸”,提出处置意见,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同时,纪委书记要全面履行职责,落实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本单位政治生态的认识和把握,对日常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监督执纪工作要按规定向上级纪委报告。 三是 敢于执纪问责。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通过设置网上信箱、举报电话、来信方式以及专项监督、审计、巡察等方式,广泛收集线索,规范处置方式,认真组织核查,确保查清查实,有效提升查处问题线索质效。 四是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配好配强队伍,切实将一些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同志选拔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要严于律已,强化自身学习,善于总结提高,不断提升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调研期间,胡之春还同两个单位在家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看望了赴宝丰所巡察组全体同志,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


(驻厅纪检监察组、省戒毒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