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引纠纷 法律援助促和睦

21.11.2017  11:27

2017年5月5日上午,亳州市谯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80岁的老太太状告4个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件,同时也为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促成了家庭和睦。 家住市丰水源社区的李老太太,今年80岁了,早年丧夫,含辛茹苦地将四个子女拉扯成人,子女都已成家立业,她也步入了暮年。按理说,她现在子孙满堂,可以颐养天年享清福了,可是事实上并没有她期望的那么好,子女虽多,身边却没有一人能照顾她。房屋数十间,却没有她容身的一席之地。无耐之下,她想到让法律为自己讨个公道,于是她就委托一亲戚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依法起诉她的四个子女。 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该起案件,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上门面见李老太太和她的四个孩子,对四兄妹进行教育:“赡养老人,是做子女义不容辞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抚慰的义务,不管老人有无过错,都不是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不赡养老人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为养育我们受了不少苦作了不少难,我们理应回报养育之恩,趁老人还健在,多尽尽孝心吧,别再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老人的四个孩子听到办案律师的说服教育,羞愧地低下了头,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并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四兄妹每人每月给老人300元钱的赡养费,每季度交一次;老人住在老年公寓,四兄妹每月轮流安排人去看望老人不少于2次;老人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由四兄妹共同承担。老人和四个孩子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并再三表示感谢,一起老人赡养纠纷就此化解,老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周萍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