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擅处查封财产 公安联动强制到案

25.05.2015  18:21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5月21日上午,长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们像往常一样忙碌着手头案件,临近午饭时间,执行局长赵新接到了下塘派出所打来的电话,下塘派出所工作人员欣喜的告诉赵局长一起法院协执金融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控制住了。放下电话,赵新局长立即通知该起案件的承办法官谈龙双,谈法官放下手中的活,整理好案件卷宗相关材料即刻与一行执行工作人员驱车赶往下塘派出所。

  该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长丰县钟富牧业有限公司因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范围内履行清偿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48头奶牛,并指定被执行人陶某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可是陶某却擅自将其中部分奶牛卖掉,部分用于抵押自己所欠债款。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陶某未果,去往其住处也被告知陶某不在家,于是,执行局联系了公安机关进行协助执行、布控,追查被执行人陶某的下落。21日上午,下塘派出所将陶某控制住并通知了长丰法院执行局。

  陶某被带回法院调解室后,谈法官严肃的告诉陶某擅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已涉嫌犯罪,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并要求陶某将卖出奶牛追回。陶某老实交代了被处置奶牛的下落,但是极力辩称自己没钱,没办法追回奶牛,经过一个下午的法律教育,陶某依旧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最终被依法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