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法院:回归法官本位院长办案

21.03.2017  03:11
 

  安徽法院网讯  3月14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一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刑事案件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该案由党组书记、院长吴小明担任审判长,并主审。

  被告人俞某某伙同他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数量大,因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俞某某当庭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庭作出宣判。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

  为增强推进司法改革、指导审判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带头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新要求,今后,贵池法院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开庭审案,将成为工作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