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法院“四个坚持”狠抓作风建设

05.06.2014  17:52
 

  安徽法院网讯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四个坚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全省法院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整顿活动,确保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取得实效。

  坚持以“焦裕禄精神”为镜,做到每日三醒吾身。组织观看电影《焦裕禄》、撰写观后感和心得体会、进行座谈交流,深入学习焦裕禄精神和事迹的点点滴滴,真正将焦裕禄精神实质内涵,内化于心。坚持以焦裕禄精神为镜,每日严格对照焦裕禄同志的事迹和言行,仔细查找自身问题与不足,深该剖析根源,诚恳进行相互批评,努力将学之所获、学之所悟,运用于自身岗位工作实际,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坚持以《廉政准则》为棰,敲响日常行为警钟。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牢记“两个务必”,时刻保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办案过程中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响警钟,管住自己的脑、嘴、手和腿,时刻自重、自省、自尊、自励,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坚持以“三严三实”为杆,严实工作新标准。以“三严三实”为标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提升品德修养,用好手中的审判权,按规矩办事,按法律办案。踏实做事、实干创业、实诚做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克己慎行,自觉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主动将作风建设由他律变为自律,由外在规则变为内在价值,努力把自己塑造成群众和当事人满意的清正廉洁的好法官。

  坚持以“四风”为戒,勤念作风建设紧箍咒。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的危害性,并以此为戒,常念、勤念作风建设紧箍咒。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院《六项措施》,通过严肃岗位纪律,改进学风、会风、文风,狠刹歪风邪气,着力解决司法作风、司法廉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不足,专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努力让当事人从亲身经历的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