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稳步推进林业深化改革工作

17.07.2014  16:10
      贵州省稳步推进林业深化改革工作。一是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机制,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和投融资体系,改革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建立新型林业管理体制。二是争取将全省100个国有林场森林全部转为生态林,28个国有林场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承担,出台国有林场转型后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方案。三是组织实施好省级退耕还林,开展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民意愿调查摸底,编制贵州省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竞争性立项办法、林草结合模式技术标准等九项配套政策。三是划定全省森林、林地、湿地保护红线,将全省国家级公益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省级以上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古大珍稀树木纳入生态红线划定的范围。四是针对当前林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的相关制度。五是加快推进《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出台,建立湿地保护法律体系,组织编制《贵州省湿地保护规划》,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湿地科技支撑,创新湿地保护机制。六是研究提出林业自然资源资产的指标,核算林业自然资源资产存量及其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