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下月起购置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12.08.2014  10:16

  安徽广播网8月12日消息(记者:徐军) 记者8月11号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的通知,我省自2014年9月1号至2017年12月31号,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必须为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并且使用的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纯电动续驶里程符合要求,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