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残联开展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民生工程督查

21.10.2014  18:40

 

池州市残联10月20日消息:10月9日—10日,由市残联副理事长梅放先、市纪委第一纪检组组长吴明标及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石台县矶滩乡、东至县张溪镇、青阳县杜村乡、贵池区乌沙镇,随机走访78个残疾人受助对象,逐一上门见面、核实三证一簿及救助资金发放情况。查看了县乡资料(一人一档情况、文件资料、救助资金、数据库),重点检查申请表是否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救助对象是否经过公示。听取了各县区对惠残民生工程的汇报,特别是9月份“民生工程自查整改月”开展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地能按照市民生工程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按时完成我市贫困救助民生工程任务。一是高度重视。各地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及考核奖惩办法。二是措施得力。各地都召开了惠残民生工程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结点,及时上报资料,按时打卡发放。三是扩大宣传。全市印制了宣传单23000余份,贵池区印制了12000个宣传民生工程一次性杯子。石台县印制4000多手提袋,东至县采取残疾人助理员上门送民生工程告知单等形式宣传民生工程。提高了民生工程的关注度、知晓度和满意度。 检查组在肯定各县区惠残民生工程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有的申请表无申请人照片、有的用低保证明代替低保证或虽有低保证但无年审记录、有的档案未做到一户一袋等情况,要求各地:一要严格按照省、市惠残民生工程文件要求,严格坚持民生工程的原则,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二要加强民生工程宣传,提高惠残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三是认真抓好落实,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结点,及时完成任务;四要根据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完善档案资料。(池州市残联 刘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