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1个贫困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已整合资金68.6亿元

24.02.2017  12:40

      本报讯 (记者 夏海军)记者近日从省扶贫办获悉,我省在国内率先启动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试点,赋予31个贫困县统筹使用涉农资金自主权,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截至今年1月已经整合涉农资金68.6亿元。

  去年8月,我省出台实施《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旨在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大别山片区县共31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过去,各部门的扶贫资金都是“戴帽下达”,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和“越位”现象,整体合力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就是把分散的资金统起来,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把权责错位或不匹配的机制理顺。从实施效果看,贫困县能够把分散的资金统起来,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促进产业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的推进,确保如期完成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脱贫攻坚任务。

  我省明确,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