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工商质监局部署开展“船舶燃烧重油尾气排放问题”治理工作

17.04.2017  17:04

  为认真做好“船舶燃烧重油尾气排放问题”治理工作,根据省工商局统一部署,池州市工商质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检查水上加油站(点)及船舶供油单位的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切实加强全市境内水上加油站(点)及船舶供油单位成品油质量监管。

  一是清查主体,建立档案。全面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彻底排查长江沿线等流域水上加油站(点)及船舶供油单位,对水上加油站(点)及船舶供油单位的经营地点、供油位置、经营资质及数量等进行登记,建立专门档案,截止目前,全市共有3个水上加油站(点)和2个成品油库。

  二是质量监测,保障秩序。根据省工商局工作安排,于4月12日至15日,配合省工商局在贵池、东至、青阳、九华山以及平天湖等地完成国家级成品油质量抽检15组,省级成品油抽检25组,其中0号柴油13组,92号、95号车用汽油共27组。对省际安徽、江西交界处龙泉和市际池州、黄山交界处陵阳的所有加油站进行了抽检全覆盖。重点检查了水上加油站(点)及船舶供油单位的经营行为,对其所售(供)油品全部进行了质量抽检。

  三是掌握政策,重点监控。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适时检查各加油站(点)和经营单位的油品标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以低标号冒充高标号油、从不合法途径购进销售成品油、违规违法经营成品油等违法行为,强化环境卫生和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