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工商质监局认真履职营造有序拍卖市场环境

26.09.2016  23:03

为规范拍卖市场秩序,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拍卖市场监管职能,在依法监管拍卖活动中,始终围绕“服务企业、规范拍卖”的目标,利用拍卖备案和现场监督等管理手段,强化拍卖市场监管,为建立健康有序的拍卖市场交易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严格实行拍卖事前审查、事中监拍、事后登记入档的监管机制,以规范拍卖企业经营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拍卖企业档案,积极做好拍卖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自我发展意识与能力。

三是引导拍卖企业积极参与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树立诚信经营、长远发展的经营理念,倡导企业规范经营、诚信拍卖。我市有1户拍卖企业被省局公示为2013-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参与申报国家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截止9月中旬,全市共对78次拍卖活动进行了备案,参与现场监督66次,成交金额达1.92亿元,核准企业到异地拍卖许可申请1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