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夏季查无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13.10.2016  02:07

  夏季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夏季“查无”综治工作,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在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下,自今年6月初到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加油站点、小餐饮和文化娱乐等行业为重点的无照经营查处夏季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在专项整治中,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42人次,共检查加油站点、小餐饮和文化娱乐等行业经营户5380户。专项行动期间,共核发执照1170户,变更130户,注销104户;抄告安监部门12户、商务部门3户、其他部门7户;立案查处5户,取缔无照经营87户,罚款6.2万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16次。

  一、夯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查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订“查无”工作具体计划和措施,逐级逐人分解落实“查无”工作任务。做到“查无”夏季专项行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在全面排查、全面整改的同时,突出加油站点、小餐饮和文化娱乐等重点行业;突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和城乡结合部、“三线四边”等无照经营易发的地区;突出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破坏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突出汛期、高温等安全事故易发频发的敏感期、秋季开学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集中整治,坚决排除无照经营的各类安全隐患。

  三、分类整治。对符合发照条件的,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前置改后置、先照后证的各项规定,依法及时核发营业执照;对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前置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查无”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抄告相关许可部门进行查处;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而未获得后置许可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发照法定条件的,加强教育引导,责令其关门停业;对证照到期、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变更或未悬照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规范经营行为。同时,注重对监督检查的痕迹化管理。

  四、加强协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厘清“查无”综治工作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一是对本地区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普遍性、严重性及涉及安全方面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特别是在协调办理工商登记前置、后置许可审批、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和需要政府统一组织的小餐饮、小旅馆、小网吧、小娱乐场所、小加油站点等各类小规模大群体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面,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二是认真落实“查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抄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查无”部门联合行动,形成行政执法合力,进一步完善“查无”工作长效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相关部门监管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抄告相关部门。

  五、严格执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且需获得后置许可方可经营的新登记市场主体,一次性告知其注意事项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并及时将登记情况抄告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确保登记与监管同步。同时要求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时作出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