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泼洒放倒多辆摩托车 火车司机领罚

22.03.2017  11:55

    安徽新闻网讯 驾驶人范某某驾驶大货车,行驶中一路泼洒,导致多名电动车驾驶人和摩托车驾驶人滑倒受伤。

  近日,范某某驾驶皖L55***号大货车自南向北行驶至义安区沿新路与钟古路交叉口路段,由于车厢内的货物泼洒至路面,先后导致姚某某驾驶电动车、朱某某驾驶电动车、汪某某驾驶皖G41***二轮摩托车在该路段摔倒受伤。接到报警后,交警赶赴现场处理。交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并先后询问了这几位伤者,查明事故的起因是因为大货车上的泥土洒落到路面,致使后车打滑摔倒。   义安交警对范某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义安区正在开展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扬尘泼洒整治行动,该货运车辆驾驶人明知故犯。泼洒既造成环境污染,又引发了交通事故。义安交警对该三起交通事故下达了事故认定书,范某某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朱某某、汪某某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姚某某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范某某、朱某某、汪某某、姚某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 吴彬 胡祖兴 周顺 )